5月8日下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祥华带领执法检查组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赴高新区镇湖污水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实地执法检查,高新区人大主任袁永生,副主任薛伟良,副区长陶冠红,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徐明,污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铁军陪同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此次苏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设定: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污水公司将在股份公司的引领下,认真担负起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做好“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强化水管理”五大工作目标,助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区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