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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降温新政7大看点

发布时间:2010-01-14

   【看点一】
严格二套房贷首付比例 利率灵活掌握
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
解读: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一方面明确了首付比例,另一方面让银行根据风险灵活掌握贷款利率,目的还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收紧二套房贷的同时,政府还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 ”
观点:收紧二套房贷,剑指投资投机性购房。对大量投机成分很高的购房者而言,买一套房子首付资金将大大增加。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以售价每平方米1万元为例,房价总额为200万元,过去按照20%的首付只需支付40万元,但是收紧贷款后,需要支付80万元,这将极大抑制投资性购房。而随着投资资金的减少,楼市降温在所难免。

【看点二】
打击捂盘 开发商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政策: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解读: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开发商在销售时都会采取小规模分批推盘的策略。在一张预售许可证下,开发商往往还是采取分批销售,往往一次开盘仅仅推出一两百套甚至数十套房源,从而造成房源紧张,一售而空的“假象”。而相隔不久的第二批房源价格就会明显提升。
按照国务院新的规定,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另外,各个部门被明确了监管市场的分工,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观点:悟盘惜售向来是楼市打击的现象,但是相关部门一直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杜绝捂盘惜售行为。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且明码标价,这对少量多推、不断加价肯定是个致命的打击。这一条关键还在于各地的执行情况。要真正执行并不是易事。

【看点三】防止境外“热钱”冲击
政策: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
解读:外资炒楼再次成为关注重点。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房地产市场是今年国家特别留意的新问题。目前全世界的利率都很低,几乎是零。如果中国继续宽松的货币政策,很可能有热钱冲击。那时炒房地产就不只是国内的资金了。
从去年年中开始,已经有多家机构开始预警外资热钱对于中国楼市的推动作用,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去年下半年的房价实际上就是由热钱所推动。
观点:如按收入来分析,房价根本就不应按目前的幅度上升。减少热线冲击,楼市自然会降下几度。

【看点四】
探索土地出让方法 防“地王”频出
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解读:“地王”已经成为2009年来楼市的一个代表性名词。对于市场而言,开发商对于热门土地的争夺几乎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从苏州的情况来看,住宅土地最高价格已经超过了2.8万元/平方米。每一次高地价的诞生都直接导致了同一区域房价的大幅度飙升。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等一系列涉及土地市场的政策,一方面用来防止“地王”现象,另一方面是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的手段。
观点: “价高者得”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高地价的频频产生。稳定土地供应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前提。

【看点五】
提高住宅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政策: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要加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审批效率。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需要办理农用地征转用手续的,要加快审批工作,确保供地计划落到实处。
解读: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土地和住宅的有效供给不足。从苏州的情况来,从2009年以来,房屋竣工面积和销售面积一直存在相对不足,土地的购置面积和土地完成的开发面积等先行性指标同比是下降的,这样使得未来的供给还显不足,而目前的供应紧张也跟之前的土地供应收紧是联系在一起的。
观点:跟之前的调控明显不同的是, 2004年、 2005年市场是严把金融、土地两个闸门,这次的调控政策则实行相对宽松的财政政策,土地是增加供给的。从增加量的供应上来抑制火爆的楼市应该是一个可取的做法。

【看点六】扩大经适房供应范围
政策:要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解读:保障性用房已经成为去年以来国家楼市政策的主要基调。内容显示,政府已开始酝酿解决中等收入人群也就是夹心层的住房问题。由于如今房价高企,很大一部分市民无法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门槛又难以达到,这部分人群未来将被逐步纳入到政府保障范畴中去。
按照新的政策,各地都将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内,抓紧编制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
观点:经济适用房是稳定房地产的调节器。苏州今年也会有数千套经济适用房推出,会极大地缓解楼市的供应不足。

【看点七】
规范国有大企业投资房地产
政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解读: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历来是政府调控政策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通知中,除了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价格等有关部门、税务部门提出要求以外,还特别提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这样的表述在以往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鲜有出现。
2009年部分上市的国有大企业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还拿了不少“地王”。国有大企业疯狂拍地的行为,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次政府特别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投资房地产,也是希望国有资本在房地产市场上能够起到好的主导作用。
观点:此项政策切中问题要害,但能否真起效果还有待观察。

相关链接:一个月内楼市出台六条新政

【二手房免征时限】
时间: 2009年12月9日
政策条文: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出台部门:国务院

【国 “四条”】
时间: 2009年12月14日
政策条文:“要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提出四条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强市场监管;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出台部门:国务院

【提高拿地首付】
时间: 2009年12月17日
政策条文:《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开发商拿地后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出台部门: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

【“豪宅”转让全额征营业税】
时间: 2009年12月23日
政策条文: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出台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契税调整】
时间: 2009年12月30日
政策条文:个人购买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执行1%的适用税率;其余房地产权属转移契税,执行3%的适用税率。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将从2009年执行的2%的适用税率上升到3%,上涨1个百分点。而非住宅类房产等的适用税率将从2009年的4%调整为3%。
出台部门:苏州市财政局

【收紧二套房贷】
时间: 2010年1月7日
政策条文: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出台部门: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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